深圳力争2008年再成全国文明城市
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
晶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叶晓滨)昨天下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深圳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关键时期。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城市人文建设。实施《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使深圳成为全市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城市;把和谐创建的各项要求贯彻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强精神文明品牌建设,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新办法,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经济更加发达、文化更加繁荣、法制更加健全、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事业更加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达到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力争2008年再次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原则同意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深圳市200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总要求,以实现特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坚定、责任感使命感更强、能力素质更高、形象更好为总目标,切实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关于大兴“六种风气”的部署,全面加强特区机关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会议研究批准了《关于“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机关中开展为期一年、以“五抓五树立”为主要内容的“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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