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郑金雄)签下购买二手房的合同后,才获悉房子前不久刚有人逝去并做过法事,王女士认为“风水”不好坚决退了房,但是为她介绍房子的房产中介公司却不愿意退还中介费,王女士将中介告上了法院。
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中介公司认为,关于房内做过法事等情况他们事先也不知情,作为中介公司他们不可能了解有关房产的所有细节,只须保证房子的产权没有纠纷就行了。
经审理,思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由于王女士无法证明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且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交易成功,居间行为已完成,王女士依约仍应支付相应的中介费用。
法官说法
卖方应诚信披露房屋历史
主审法官认为,法律不应排斥这种民俗习惯,否则有违民法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买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卖方应诚信披露房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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