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热播电视剧《暗算》、《血色残阳》进行音、视频制作的北京钛金影视策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金影视公司)因编辑制作费用问题,与北京东方联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联盟影视公司)发生纠纷,钛金影视公司将东方联盟影视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制作费用34万余元。
原告钛金影视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2月8日,自己与东方联盟影视公司签订了《暗算》、《血色残阳》电视连续剧中关于音频、视频部分的编辑制作承包合同,约定制作费用共计65万元。之后,自己照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其中《暗算》、《血色残阳》分别超出原合同约定天数20天、50天;《暗算》一剧超出合同约定集数4集。依合同约定东方联盟影视公司应当另行支付我公司操机员劳务费及录音师用餐费。而东方联盟影视公司仅在2005年9月之前,向自己支付了费用40万元,余款346089元至今未付,起诉要求东方联盟影视公司给付制作费346089元。
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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