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让人怀疑的鉴定书
“做笔录时,他对整个作案过程都能详细地描绘。”事后从村干部口中获悉真相的朱细金说,在接受警方的问讯时,朱金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作案细节一一复述。
“我们本想凶手都承认了罪行,案子应该没问题了。”朱细金说,但一个意外的情况,却让一个原本明朗的案件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不久后,朱金华的父亲向警方提出,自己儿子有癫痫病,是一个“精神病人”,不应负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朱金华是否有精神障碍?作案时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为此,汝城县公安局委托湖南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朱金华进行鉴定。
“结果却让我们意想不到。”朱细金说,2006年11月9日,谈吐正常、思维清晰的朱金华,却被该司法鉴定中心诊断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在精神病态下作案,作案时丧失了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最后,当地警方将其无罪释放,并将犯罪嫌疑人放在当地精神病医院“治疗”。朱细金说:“这个鉴定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他根本没有精神病,我们也不相信这个鉴定。”一位村民说,朱金华确实患有“癫痫”,经常出现“突然昏倒、口吐白沫,四肢不能动”,却从来没有出现在发病时还能四处走动的情况。
女儿欲“卖身”筹集鉴定费
“他的父亲至今只给了我们1000多元。难道这点钱就可以买两条人命?”朱细金说,由于房屋被烧毁,他们四姐弟几个月来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由于是“人祸”而非“天灾”,他们也无法从有关部门那里得到补偿和资助。
汝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死者家属对此司法鉴定不服的话,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到“高一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去重新鉴定。但是,重新鉴定需要数万元费用,必须由死者家属垫付,而且如果鉴定结果仍一样的话,这笔费用将由死者家属承担。
“谁帮我们出这笔鉴定费,我就嫁给谁。”朱细金泪流满面地告诉记者,她16岁时便去广东等地的塑料厂、鞋帽厂上班,一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工资不过六七百元。为节省生活开支,朱细金常以馒头充饥,每个月将一半工资寄回家。由于父母死后她们都回来处理后事,几个月没有上班,身上仅有的一点积蓄已所剩无几。所以她们根本就没钱去交鉴定费,如果有好心人资助的话,她愿意以身相许。
“如果对方与你的条件相去甚远,与你太不相配,你该怎么办呢?”记者追问道。朱细金低头沉默,脸上浮现出一丝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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