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两法院三法官获殊荣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李宜航,通讯员黄日飞、张慧鹏、赵华报道: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隆重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广东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荣膺“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苏国霞等三位法官荣膺“全国优秀法官”。
在全国400多家中级法院中脱颖而出的梅州市中院,地处全省经济最不发达的山区市,当地经济总量不大,案件总量因此也不多,但梅州中院办理案件的质量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据了解,梅州中院已连续3年实现刑事案件无一被省高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无一超期羁押;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57.9%,分别高于全国、全省法院5个和16个百分点,名列各中院前列;案件执结率连年超过95%;申诉案件逐年以两位数的比例下降。
据梅州中院不久前向社会各界包括案件当事人做的一项无记名问卷调查显示,反映法官职业道德好的占93.1%,审判纪律强的占91.9%,机关作风好的占91%。迄今为止,梅州市中院的150多名干警已连续19年无法纪处分的人和事,所辖8个基层法院连续6年无法纪处分的人和事。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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