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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袁鉴)春节刚过,银行理财产品就如雨后春笋般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然而,在理财产品百花齐放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怪现象。记者昨日了解到,银行在帮客户理财的同时,还要强行帮客户管理产品理财协议书。这让顾客不爽:协议不在自己手中,万一产品出了问题,我拿啥凭据和银行理论?银行也无奈,现在新产品一面市就遭模仿,只好“藏”着卖。
现象:理财产品“藏”着卖
刘先生昨日在我市某银行购买理财新产品时被告知,理财协议必须由银行保管,否则合同不能生效。
而此前各银行的规矩是——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银行和客户保管。据了解,这家银行此次销售的是一种全新信用联结产品,与我市某开发区信用挂钩,预期年收益率为5.8%,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若该开发区能够正常偿还债务本息,投资者就能获得全部收益和本金,否则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损失。记者随即采访该银行的有关人士,该行负责人称,如今理财产品寿命越来越短,今天推出,明天就被模仿。该行此次销售产品为国内首创,只对少数VIP客户发行,为保密起见,合同由银行统一保管,但客户可随时调阅。
原因:新业务频遭模仿
“去年我行首家推出了固定利率房贷,不到一个月,重庆就有多家银行效仿,并以我们银行的利率标准为参照,极大地影响了此业务的发展。”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有关人士透露。“银行产品相互模仿其实很简单,只要算好定价就行。目前国内在金融产品上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其他银行推出之前,做大做强自己的新业务。”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有关人士称,去年该行首推打新股业务,十几天就卖了4个亿,后来我市有近10家银行效仿,但都没有突破这个业绩。
律师:合惯例但不合法
协议不在自己手中,万一产品出了问题,我拿啥凭据和银行理论?重庆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不合法的,但按惯例,还是可以这样操作。”业内人士表示,如何有效地保护金融产品知识产权成了国内银行不得不面对的难题。而外资银行这方面就做得不错,如美国花旗银行就已经向中国相关部门申请了20多项金融产品“商业方法类”发明专利对其理财产品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