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昨日,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两个《意见》在鼓励军工企业吸收社会资本开发军民品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
政府支持军工企业整体上市
从《关于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民用产业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政府鼓励军工企业整体上市;承担关键分系统和特殊专用配套的保留能力企业,在国家控股的情况下可在国内上市;承担总体和系统集成的保留能力企业,其中的放开能力在剥离后可在国内上市。鼓励跨集团重组整合,采取兼并、收购、资产划转等方式,在船用配套设备、航空机载设备、卫星地面应用、光电信息等具有一定规模的配套产品领域造就一批专业化“小巨人”,面向军民两用市场发展。
山东神光分析师认为,国防科工委鼓励非限制军工企业上市的政策,将有效加快相关企业的发展,有效吸收社会资源,使相关企业迅速做大做强。
借力资本市场 国防资产证券化
随着近几年我国国防战略的调整,自2005年起我国的国防支出增长较为明显,充分显示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加强国防建设和国防军事能力的决心。由于军工行业是战略性行业,难以产生直接的效益,如果发展军工事业全部依靠政府投资,将成为巨大的财政负担,甚至可能成为国家发展的包袱。从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可以看出,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将是军工投资体系多元化的重要形式,国防资产证券化将成为军工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山东神光分析师预计未来3-5年内将是国防资产证券化的黄金时期,军工企业整体上市将掀起狂潮。
山东神光分析师指出,从国防科工委公布的指导意见可以看出,未来支持整体上市的重点将是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领域的公司。
(记者 丁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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