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悦飞通讯员梁伟成)由于在餐厅吃饭不小心遗失自己的银行卡和笔记本,禤某某储蓄卡上的14万元被犯罪嫌疑人曾某某、何某某花得只剩40多元。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港警方侦破“2·11”沙家浜餐厅特大盗窃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并追回了价值5万多元的财物。
2007年2月12日下午,事主禤某某到广州港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报警称:其于当日中午发现自己的一本笔记本不见了,内有几张银行卡,其中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到银行查对时,发现卡内的14多万元人民币被人分多次消费只剩下40多元。他回忆自己在2月11日晚,曾到荔湾东沙区的沙家浜餐厅吃过饭,怀疑期间被人盗走建设银行卡。
该所接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立案侦查。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和群众举报,警方初步锁定了该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37岁,广州市海珠区人)、曾某某(男,44岁,广州市海珠区人)和诨号为阿牛的广州籍男子。
经查,2007年2月11日下午7时许,何某某、曾某某和阿牛去东沙区沙家浜餐厅吃饭。刚坐下不久,阿牛告诉何和曾两人,他刚才在餐厅二楼捡到一个笔记本,内有几张银行卡。其后3人立即离开餐厅前往银行,并利用事主遗失笔记本上所遗留密码成功查询到事主其中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内有14多万元人民币。然后,3人通过在某珠宝金店、某电器、某家电、某大型商场购买大量金银饰品、手机等物品,将卡内的14多万元分多次消费剩下40元。
2月27日晚,警方在海珠区金沙路将犯罪嫌疑人曾某、何某抓获,并追回价值5万多元的财物。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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