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3月3日电(阎文华 鲁延宏)宁夏近日首次出台的《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等,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最高1万元奖励。
据宁夏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规定的受理举报内容还包括: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煤矿非法生产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擅自进行生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等。办法规定,受理举报部门60日内必须办结,给举报人一个答复,其中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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