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工资明明涨了,可社保缴费基数却纹丝不动,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规?”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获悉,近日有关社保缴费问题的相关咨询比较集中。
钱小姐在2006年11月找到一份新工作,在合同中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如果进入正式合同期,工资就调整为2500元。
热线咨询员解释,根据政策规定,新进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以该员工首月的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一年核定一次,在一年内缴费基数一旦确定,工资再有变动,也按照确定好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钱小姐要调整缴费基数,只有在年月平均工资有所变化后,每年全市统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基数时,才能进行调整了。
作者: 记者沙情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