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政策缺信任支出多客户少 新疆民营老年公寓举步维艰
赵志芸本报记者金炜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随着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到老年公寓安度晚年。但记者了解到,由于乌鲁木齐的民办养老公寓入住率低、投资大,大多负债累累,经营举步维艰。
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新疆老年人中高龄老人甚至是百岁老人日益增多,“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逐年上升。以自治区民政厅老年公寓为例,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到70%,绝大多数高龄老人不仅失去了配偶,而且兄弟姐妹也相继离去。一位失去配偶的老人说,家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所以我才住进老年公寓。乌鲁木齐市60岁以上人口的数量已达23万人,并以每年3.34%的速率递增,现在,乌鲁木齐市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
目前,乌鲁木齐的养老服务业有了较大发展。民办养老公寓已发展到14家,床位占总床位的77%,已成为公寓式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大多数的老年公寓硬件设施都较齐全,设有活动、阅览、健身室和医务室、美容理发室,有的还设有会议室或文化室。
有统计数据显示,乌鲁木齐公办民营老年公寓入住率平均100%,而且还有大批人在等待床位。例如:自治区民政厅老年公寓有136个床位,2006年来报名的老人已经超过了2000多人。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办民营老年公寓入住率平均只有60.4%,有的公寓50张床位,只入住6人。
民建新疆区委会去年专门就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业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乌鲁木齐的老年公寓分布不合理。老城区养老设施需求量大,而养老公寓少;偏远城区需求量少,而新建老年公寓多。一些民办公寓由于建在离市中心较偏远的地方,社会认知度较差,交通不便,影响了老人入住。如绿色家园老年公寓,虽然环境很好,是一所农家乐式的、具有浓郁田园生活的好地方,但位置远在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距城市25公里,很少有老人入住。
另外,政府个别部门和领导不认为民办养老机构是一项福利性服务事业,而以纯粹商业行为对待,也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因此在房屋建设、用地、征税以及天然气、电视、电话等设备的安装方面享受不到国家优惠政策,大多数老年公寓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等费用,至今仍按商用或企用价格标准收取,费用支出较大。
多数老人对民办养老公寓缺乏信任也加剧了这一态势。现在70岁以上的老人都生活工作在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公办养老院比较正规,收费合理,入住放心”,对民办公寓怀有防备心理。
现有的养老机构因地区不同、体制不同、经营方式不同,入住费用也不同。一些民办公寓收费较高,影响了老人入住的积极性。收费较低的民办老年公寓,每月在390-450元之间,而收费最高的仁和老年公寓,一个需要全面护理的老人,住普通房间,月收费1700元。如此高的收费标准对大部分老年人而言是不能接受的。
2006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转发自治区老龄委办公室和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思路,鼓励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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