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可实现全民医保。广州正在研究相关方案,很快就会开始实施。”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抵京后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据悉,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草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很快就会公布。
不同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个体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农民工、在校学生等全部纳入到其中,而这些人在以前处于医保的“真空地带”,由于没有单位附属,他们享受不到医疗保险。现在,随着这些医保“边缘人”的纳入,一份覆盖全部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正在建立。加上已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说,不独广州,一个容纳全部国民的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时代也将不再是梦想。
尽管在医改模式的争论上,至今还没有定论,但全民医保的大方向是毫无疑问的最终目标,因为医保覆盖全体民众,是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现代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想改革当前的医保体系,逐步迈向这一目标,首先需要在医保的“面”上扩大覆盖率。将非从业的城镇居民和学生儿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正式纳入新方案的保障范围,可谓是医改迈向全民医保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对当前医保体系“缺乏公平”的民意所指的最直接回应。
因而,从医改的角度来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20多年来医保制度转型的必然结果,唯有此,方能维护被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外的居民的权利,也才能体现医保制度的公平诉求;而站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考虑,全民医保的建立就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回归,政府提供医疗保障,就当不分户籍差别、就业与否,为所有百姓服务,这正是公民社会的要义所在。
所有的公民,从本质上来说,都应平等地享受这个国家为其提供的一切服务,医疗保障已经在向这个大方向接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迈出了关键一步,我们期待着下一步会更加深入,不但城市所有的居民纳入到医保中,而且真正打破城乡界限,不分城里人、农村人,都能充分享受到医疗的保障。
医保发出了全民共享的积极信号,这无疑值得肯定。接下来,低保、社保、教育、住房等其他领域能否效仿,令人期待。应当说,进入全民共享福利普惠的公平社会是必然趋势,像“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农民纳入社保”,“义务教育全免费虽然没有时间表、但已有考虑”,“住房公积金体系首次将农民工纳入到覆盖范围”,这些都预示了全民共享的努力方向,那么当下就该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差距,以相对的公平视野,来制订公共政策,尽最大可能寻求公共服务覆盖面的全民化、普惠化。
当然,全民化的统一考虑,不代表标准上的统一。毕竟,城乡差距是现实存在的,共享是基础,但共享的标准也许不同。因而,只有正视城乡差距、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的渐进式公平,才能最终换来全民共享的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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