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据竞报报道,“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被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一号提案四点建议
提案从经济适用房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效率、普通商品房的限地价与限房价两对矛盾出发详细阐述了实施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并具体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标应当锁定在低收入家庭,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要完善电子化的个人收入记录,这是成功实现政府目标的一个关键。所建房型也应当是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二是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的建造、销售和管理由发展商承担,价格由市场调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由政府负责规划、建造和管理。房屋建成后,政府根据需要决定出售或租赁、房价或租金水平、受惠对象,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目标。
三是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公共住房。政府作为住房发展商,不是为了取代市场机制和私人发展商,而是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但他们必须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建房。政府可以实行注册会员制,将私人建筑商纳入发展公共住房系统,与他们结成长期的合作伙伴。
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专门的、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该机构应全权负责公共住宅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建造、出售和租赁管理。资金列入国家预算,以确保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政府作为住房发展商并不能自动保证目标成功,但政府不直接介入肯定会导致目标落空。
鼓励多建中小户型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王超斌建议通过公平竞争,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对房价进行调整。“比如买小户型,税收低一些,买大户型,税收高一些。购买小户型贷款利息低一点,首付少一点,契税少一点。比如30平方米的房子,首款10%,营业税从5%降到2%的话,就会鼓励开发商建中小户型。”
关于廉租房,王超斌说:“廉租房可以解决新就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廉租房应该集中在人员密集区,并由政府筹资。”
经适房、廉租房确定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陈瑞清表示:“我们建议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上有个比例,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政府住房建设中占多大比例,我觉得这个比例起码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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