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同时也是世界上盗窃走私文物犯罪较为猖獗的国家之一。提议设立专职文物警察保护文物。”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文物出版社社长苏士澍对前来听取委员建议和意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说。
据国家文物局不完全统计,从1998年到2000年,全国发生文物被盗案件199起,丢失文物2029件,2003年共立案文物犯罪2007起,2004年立案971起。
对此,苏士澍委员痛心地说,大量盗墓、盗窃文物造成大批文物走私海外,影响了当地的治安和社会安全,更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尽管各文博单位建立了安全保卫机构,设了专职保卫人员,但是这与文物丢失的严峻形势相比远远不足,大多处于被动地位。为此,建议成立文物公安局,和目前的铁路、交通、民航、海关等一样,文物公安由公安部和国家文物部门双重领导,或在公安部门设立专司文物保护的机构,另外,在一些文物大省成立文物公安分局、文物公安警察等。
苏士澍说,在意大利、埃及等国家,已经设立了“保护艺术珍品宪兵司令部”、“文物旅游警察部队”等机构,专门负责文物古迹、旅游景点和博物馆的安全保卫。苏士澍委员建议,我们在建立专门机构之外,还应强化法律手段对文物的保护。他说,目前在基层司法部门以罚代刑的现象比较严重;对盗墓、盗古文化遗址只要不是文保单位就不为罪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盗墓、盗古文化遗址只要没有盗窃珍贵文物或者珍贵文物没有严重破坏就不为罪的现象比较普遍。
苏士澍说,随着新农村文化建设高潮的到来,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如果我们不能对那些破坏名村、名镇的责任人和企业追究法律责任,那么现存的40万处不可移动的文物、2351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88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会遭到更加严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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