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全国政协经济组的小组讨论上,有“吴市场”之誉的主流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城市化过程并不是房主自己创造的价值,因此城市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进行。
“吴市场”表面的理由冠冕堂皇:一家居民住的地方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突然变得值钱了,但是给补偿时,按这个地盘的市场价值给是不对的。
我们不妨把这个道理按“吴市场”的逻辑归纳一下:拆迁户所占地皮的价值,是全民创造的,利润不能算在拆迁户头上。那么,什么东西的价值不是全民创造的呢?照这个逻辑,你造汽车、彩电,价格都不能自己定了,利润不能算自己的,也没有什么产权可言了。我们不妨顺着这个逻辑再往下推:房地产的价格,不应该由市场定,应该由国家定。为什么?因为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买得起房子。换30年前,两万块的独院也没有人买得起。可见,房地产价格上涨,是全民的贡献,怎么能让房地产商把利润独吞?
再有,如今民工纷纷出去打工,维持着中国的经济奇迹。他们的流动给铁路运输造成了巨大的涨价压力。可是,如果他们全不外出,铁路就没有那么多人运了。可见,铁路票价的水平也是全民经济发展的果实,怎么能让铁路公司把利润独吞?所以春运的票价要国家定,不应该涨价。然而几天前,“吴市场”还表示,春运不让涨价是违反市场规律呢。他为什么不照一个逻辑说话呢?
主流经济学家们的主张其实并不复杂,不妨归纳一下:第一,尊重市场规律;第二,保护产权;第三,政府尽量从经济领域退出。对这些我都支持。我所不支持的,是他们不能把自己的逻辑坚持始终,只为有权有势的说话,并不时给老百姓下套。
众所周知,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大家的起跑线不一样,绝对公平不可能。我们不能等到大家都站在一条起跑线以后再改革。或者说,改革赶早不赶晚,社会公平要逐渐实现。我想主流经济学家都同意这一点吧。举例来说,改革开始时,有人靠着关系赚了不少钱;有的脑筋特别聪明,钻了制度的空子发了大财,但没有犯法。当然,也有些小民百姓,无权无势,也没有超常的大脑,但是自己住的房子,突然被高级商业区和金融中心包围,变得值钱了,为什么不能在拆迁时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呢?
那么为什么在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们看来,前两者的产权就应该受到保护,而小民百姓的房子的产权就不能受到保护呢?难道市场不属于他们?
我在北京居住时,就见过“吴市场”的拆迁逻辑是怎么运作的。我家边上,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突然变成个闹市区。几个大杂院正好临街。于是,居民打开临街的墙开店,生意极火。其中街角一个洗相铺,天天门口排队。其实那个铺子只是个门脸儿,临街开个窗口,设个柜台,柜台后仅有站一个人的空间。再后面是个帘子,帘子后门的空间只能放一张双人床。一对年轻夫妻就这么创业,这么生活。我当时是个刚大学毕业的记者,对彩色洗相的市场潜力一无所知。人家则一下子捕捉到了商机。要是这些小老百姓的产权能够保护,他们的生意就会做大,日后说不定发展成连锁店,成为一个销售王国。
结果呢,一纸拆迁令,一条街的居民都得走人。地段的商业价值不算,那几个棚户式的房子能值几个钱?我听居民在那里骂:刚刚做起来生意,全把我们装到郊外的筒子楼里,让人家还有什么生路?
这种不按市场价值补偿的拆迁,不仅毁了许多小民百姓的生意,毁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真正引擎,也破坏了城市的有机性。市中心大量居住用地被拆迁来盖高级写字楼,豪华公寓,原来在那里世代居住了几十年的居民被赶到远郊。他们不仅上班远了,而且通勤造成的交通压力使公路不断扩张,侵占了居住用地。这样,地皮推着房价不停地涨。难道这就是“吴市场”的“市场”?
“吴市场”的许多观点不为老百姓接受,这是可以理解的。只要他坚持他的市场化哲学,能够自圆其说,我们宁愿相信他固守自己的学术信仰和良知,大家只是意见不同而已。但是,当他抛弃自己一贯的哲学,突然反起市场来,就不免让人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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