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委员 将落实经济适用房制纳入政府政绩考核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杨傲多 全国政协委员赖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遍存在供应不足的问题,适用对象、户型和房价等方面存在失控现象,政府在制订贷款、担保、税费等住宅消费政策方面并没有更多地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
赖明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规定,确保必要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最低收入家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廉租住房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二是改进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加快经济适用房市场投放速度,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让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信息和购买信息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无序销售,让真正的无房户、中低收入者享受到国家政策给予的福利。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力度,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对经济适用房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验收等管理行为,真正体现出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安全可靠”,避免出现短期行为下的劣质工程。
三是建议中央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落到实处: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落实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各级党委、人大、政协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发挥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为“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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