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李斌)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树清委员表示,许多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都有深刻的教训。最重要的一点是,政策及其操作要公开透明。
这就要求简单、规范、明了,如果搞得很复杂,就做不到透明,就无法监督和约束。
郭树清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这位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专家型行长说,政府对低收入居民的“暗补”都应转变为公开的、可监督的“明补”,即收支单独核算的优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要改进完善,其比例一般应当不低于全部住房供应的20%,财政资源较多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城市比例可以达到30%或更高。
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是中国住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据悉,目前全国城镇低收入居民中还有1260万个家庭住房非常困难,进城农民工绝大部分居住条件很差。郭树清委员说,对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既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又需要市场良好运转;既需要投入一定数量的公共资源,又需要充分借助各方面的力量,还要把握好关节点。“搞得好,可以四两拨千斤;搞不好,就会形成千斤难拨四两。”
郭树清委员指出,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优惠和补贴,相当大比例没有落实到这些居民的头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公共资源流失。“目前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主要是因为政府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
他明确提出,做好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有三个:一是建立切实有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政府的公共住房资源真正分配给低收入群体。二是启动沉淀的房改售房资金,将其全部用于对过去福利分房欠帐且目前居住困难职工的一次性补贴。三是将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政策统一管理。
郭树清委员还建议,组建专门的住房按揭银行,鼓励商业银行介入住房保障领域,鼓励商业银行与有关方面合作组建专门的住房按揭保险公司,把进城农民工逐步纳入住房金融的服务对象体系。
私人开发商建经济适用房难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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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价在政府调控的同时,却不升反降。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政府必须直接参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决定出售或租赁的价格水平,以及受惠对象。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表示,当前,仍有一些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不到位,供应对象、面积标准不明确,审查不严格。今年,建设部将全力改进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主要供应低收入家庭,完善购房人退出机制。
随着房价的上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成为了各级政府关注的问题。应该说自经济适用住房推出以来,为中低收入家庭置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使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能够拥有自己的房产。当然,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许多诸如富人买经济适用房等“搭便车”的现象,我认为这是执行层面的问题,而不是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的问题。
“住房不公平很难改变”,“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在上周末某基金募捐会上,面对上百位房地产开发商,茅于轼发表了他关于中国房地产的几个“比较有把握的观点”。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