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4宗索赔案昨起陆续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 黄学民)昨天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震惊全国的“飞镖”民事索赔案,刘桂花等4名受害人(7宗案件)向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因为给“飞镖”机提供保险而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案件回放
返租陷阱套取2.6亿元
飞镖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鸿润隆实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1日,注册资金1800万元,1999年11月29日更名为深圳市飞镖科技实业公司,2002年5月10日再次更名为深圳市飞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总经理为席得胜。法院在刑事判决中认定: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飞镖公司以购买飞镖机返租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公司成员宣称签订保险合同购机者利润有保障,并采取伪造虚假的“飞镖机承包经营合同”、编造飞镖机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另编造所谓的上市“计划”,以此招揽客户,并通过与客户签订《飞镖机购销合同书》将每台飞镖机出售给购机的客户(每台3.6万元,后涨至3.9万元),甚至在飞镖机尚未生产时,蒙骗客户进行无货空售。而合同约定:购机者将自己认购的飞镖机返租给飞镖公司,返租的每台飞镖机由飞镖公司每月向购机者支付1200元或1300元的租金。据法院认定,飞镖公司空买空卖共销售飞镖机7419台,非法套取人民币2.6亿元,被骗对象涉及15省市及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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