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言论”,嘴皮子耍过了
据3月6日《南国早报》披露,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喻权域表示,当前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
看到喻权域委员的这个建议,很为喻先生强烈的爱国之情而感动。对于那些为八国联军“翻案”之类的“学术研究”,我相信大多数人从感情上都不会接受。但对一种错误的言论是不是一定要立法惩治,则要慎重考虑,不可贸然为之。
“惩治汉奸言论”,也就等于说可以“以言定罪”。“以言定罪”是一种古老的罪种,虽然曾经在很多极端政治形态里复活过,但终因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理念而被抛弃,尤其为文明社会所不取。一个人发表了某些“汉奸言论”,但并没有真正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也就不好治他的罪。“罪刑法定”,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今天的中国,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一是只能以《刑法》为判断标准,二是只能法院说了算。其实,《刑法》里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如果“汉奸言论”真的危害了国家的安全,完全可以依《刑法》制裁,大可不必另外再立法。
这绝不等于说可以任由“汉奸言论”肆意传播,更不等于说可以滥用学术自由蓄意宣扬错误观点,主流媒体可以对其进行公开的批评,可以更深入地进行近现代史教育,以增强人们辨别是非的能力,使错误言论没有市场,并促使那些宣扬错误历史观的人进行认真的反思,回到健康的学术道路上来。退一步说,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出现某些荒谬的言论并不奇怪,如果一有错误言论就立法解决,势必陷入对法条的过度依赖。
真正敌视自己国家的人,毕竟是极少极少的。我相信,就是那些发表过错误言论的人,也并非不爱自己的国家。况且就一些“翻案”言论看,没有哪一个人敢公然否认历史事实,只不过是发表了一些荒谬的观点而已。事实上,很多错误的言论,都只是一个认识水平问题,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发表错误言论的人会进行自我修正。而如果用法律来惩治,可能会适得其反,把本来爱国的人推向国家的对立面,这不符合增加社会和谐的宗旨。
老实说,看到喻权域先生的这番话,感到非常震撼。因为一直比较关注喻先生近十几年来的言论,所以对他的这个建议,并不感到十分意外。非常理解喻先生的忧虑,但想对喻先生说的是,用古老的罪种来解决开放社会的问题,不是最好的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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