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商联界别在北京丽晶酒店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物权法草案。
[苏正国]: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讨论,在报纸上、网上也讨论过,听过一些不同的意见,《物权法》草案意义重大,意义深远。
我很赞成这部法律。但是有一点,农村的土地承包宅基地的事情放开以后,上午王兆国已经讲了这个事情,说还是不成熟。对于这个问题,我提出个意见,现在《物权法》草案通过以后,我们的房产可以抵押,也可以出让,但是农村宅基地盖的房子没有办法进入市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在小范围内的抵押,不可能在银行抵押,而有很多的农民来到城市,就有很多的农民工问题。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长期形成两个政策,这个问题我感觉应该尽快地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进入市场抵押贷款,这要尽快改革,否则农民更恼火。在城市买土地盖房,到期以后,比如70年以后可以再继续利用。以前是不可以,但是这部法律是可以接收,而农村不一样,“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国家那么多年的问题,现在的二元化社会,农民盖的房子进不了市场,卖不掉,没有办法在市场上流通,这个要尽快改革,应该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有同等的经济地位。
关于所得税法议案,这些年来也是热点的事。现在实行的所得税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现在实行的所得税是91年到93年公布的,已经将近十五年了。我们国家很大,很多委员谈了这个问题。内外资要公平竞争,这个问题早期就应该解决,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公布实施,我完全赞成所得税法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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