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制约,是天道。村民自治,是乡村基本政治制度。不过也难保,个别村民自治演成了“村官自治”。“一言堂”若形成,可就是一方百姓的祸害了!
村民代表会议有撤销村官的权利。然而,他能够随意你开会罢免他?村官不允许,大会开不成。
不平则鸣,则上访,则不和谐生。
基层制度太硬,没有化解矛盾的弹性。所以很容易散。
怎么办?没有制衡的权力往往就没有权利了。于是,有人想尝试新的作法。
广东云浮真就有这样的创意。在上级部门的组织下,在“村委会”下,另设“独立小组”,特殊情况下1/3百姓授权,独立小组就能绕开村委会,直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批评村委或撤换村官。“独立小组”由三个小组组成: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
于是乎,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之间,有了第三股力量。“独立小组”成员经村委会同意,但只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三者彼此之间,是对等的。
于是乎,村官可以喊村民开会,村民也可以喊村官开会了。
本报特派记者 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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