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省城夜生活,带动夜经济的发展,济南市将从口、路、桥、园、楼等5个方面入手,打造“十路八景”城市景观。
本报3月8日讯 省城的夜景将会更加亮丽。记者8日从济南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省城城市景观整治规划已正式出台。
列入今年重点整治的“十路”为经十路、泺源大街、经七路、解放路、泉城路、经四路、花园路、大纬二路、顺河高架路、二环东路。需要重点打造的“八景”为:泉城广场、洪楼广场、赤霞广场、济南火车站广场、大明湖公园、趵突泉公园、护城河公园、泉城公园。
此次“十路八景”的整治,将重点对户外的灯光进行改造,在大力推广实用新型安全节能灯具的基础上,户外装饰灯灯具、灯管破损影响显亮功能与美观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换。商业建筑与十层以上办公、写字楼要按要求设置轮廓灯;严控夜间光污染,装饰灯光直射居民户内的要进行改造。主要道路城市夜景照明的控制系统改造要达到统一控制,在道路节点要安装高标准的装饰灯。
济南市要求,户外装饰灯应当与路灯同时开启。户外装饰灯街、商业建筑的户外装饰灯及经营性广告装饰灯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应当通宵开启,其余时间可在22时之后关闭。遇有重大活动,需要延长户外装饰灯开启时间。
对未按城市主要道路户外装饰灯建设规划安装户外装饰灯的;图案或灯具残缺损坏未及时修复的;户外装饰灯射灯直射居民户内的;未按规定的时间开启户外装饰灯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进行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省城目前实现景观照明的建筑物和景点已达140余处,其中新增加建筑物和景观节点达30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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