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1.5亿。但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还没有农民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专门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这是我国首次在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在3月8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受常委会委托,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盛华仁说,决定草案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22%。据介绍,这是全国人大第一次对妇女代表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草案有关规定,我国将首次在不断壮大的农民工队伍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盛华仁说:“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全国人大代表中还没有农民工。据了解,有全国人大代表曾经做过农民工,但在当选人大代表时,已是其他身份。
盛华仁说,值得重视的是,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决定草案规定,“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高于上一届”;“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据报道,我国农民工人数已达1.5亿。几年前,农民工被正式看成是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目前,已有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法学专家韩大元说,“这次全国人大在有关法律草案中明确规定农民工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问题,应当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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