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美金,这是一张高尔夫球场会员证的“私底”成交价。卫先生以此将其转让给了许先生,但经营球场的俱乐部公司表示,会员证私下转让将不被承认。日前,上海市浦东法院一审判决,俱乐部公司应返还原告卫先生购买会员证所花费的1.1万美金。
是否批准转让会员资格的权利在于俱乐部,围绕这一争议焦点,俱乐部在庭审时表示,根据《个人会籍转让申请》中的规定,即“本人理解会籍转让必须经俱乐部理事会的批准”,那么审批会籍转让应该是俱乐部的权利。
但法院对这一观点不予认同。法院认为,从字面理解,审批会籍转让的是“俱乐部理事会”,“俱乐部”和“俱乐部理事会”不是同一主体。其次,该《个人会籍转让申请》中的条款明显限制会员转让权益,却没有在《个人商务会员证购买协议》和《商务会员权益》中予以明确规定。再次,《个人会籍转让申请》是卫先生申请会籍转让时由俱乐部提供的印制的申请表格,条款未经双方同意,所以该条款对卫先生没有约束力。由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卫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中,商务会员权益不仅有使用球场的权利,而且有转让会籍的权利,这使得该会员证不仅有娱乐功能而且具有保本收益功能。但俱乐部拒绝原告转让,实际上损害了会员证的保本收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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