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张昭通讯员刘虹)将两名坐台女骗出绑架强奸,随后向人质所在的歌厅索要巨额赎金,坐台女跳车逃生,并提供信息助警抓获绑匪。日前,涉案的一男一女被法院双双判刑。
被告人郭某,男,山西省农民,案发时28岁,被告人耿某,女,河北省廊坊市人,案发时36岁。
法院经审查明,去年10月5日晚8时许,郭某和耿某经预谋后,由郭某到塘沽区一歌厅,以带小姐出去吃饭过夜为由,将坐台女张某某、陈某某骗出。3人打车来到一个小区,然后上了由耿某驾驶的白色宝莱车。上车后,郭某掏出一把折叠刀威胁两名坐台女,并将两人捆绑后塞进汽车后备厢。
当晚,两名坐台女被带到位于廊坊市开发区某小区的耿某家,郭某、耿某给坐台女所在的歌厅打去电话,要对方“凑足6万元便放人”。当夜,郭某趁单独看守两名坐台女之机,将二人强奸。
第二天一早,郭某、耿某便收到了坐台女所在歌厅汇来的2.3万元,他们在抢走了两名坐台女的白金项链、白金戒指和手机等物后,开车欲将二人带回本市。途中,两名坐台女跳车逃生。
警方根据被害人提供的信息,很快将郭某、耿某抓获归案,同时追缴赃款1.5万元,并发还给被害人。
日前,被告人郭某被法院以绑架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耿某被以绑架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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