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姜爱勤 刘福龙记者殷文静)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违章承包工程、违章组织施工,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6月,没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张某,与某单位签订了承建厂房的合同后,将瓦工业务发包给了同样没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常某。
法院认为,张、常二人违反建筑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冒险组织施工,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常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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