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增长
监测机制将确保用药安全
近年来,药品安全性事件令人关注,其中就包括药品本身不良反应所造成的伤害。记者昨日从本市药品安监注册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去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324份,是2005年同期的2.56倍。
据介绍,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正在发挥预警的作用,能在最短时间内要把药品安全性事件调查清楚,将危害减少到最小。
在本市的监测水平大幅提升的同时,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宋立刚还指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是一些单位没有真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06年本市启动了药品不良反应“零报告”制度,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发现还有1385个涉药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还没有进入实质阶段。其次是药品生产企业呈送的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与质量还待提高。最后一点是在全市医疗机构报表中,本市的32所三级医院的报告仅为383份,占全市医疗机构报告的29%,其中有2所医院报告为零,年报告数量不足10份的三级医院有20家。这些数字与本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现状极不相称。这些现象表明,药品上市后仍然存在用药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药品监管机构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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