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惹争议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疤痕脸为什么不能当老师?从来只听说当老师要才学,没听说过还要长得漂亮!”日前,省教育厅出台了“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明确规定:“疤痕脸”将不能当老师,对此规定,有老师认为是一种歧视,“根本不合理”。
脸上有疤痕不能做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详细规定了20余种不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其中就包括“疤痕脸”———面部有较大面积(3厘米×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者。这一规定立即引起争议。越秀区李老师表示,这样的规定就是歧视。仅仅因为疤痕这样的事情来限制人才的自由流动,只能说是一种倒退,“一个老师最主要的应该是能力,绝不是长相”。但也有老师认为,现在岗位竞争这么激烈,对于应聘者提出更多的要求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海珠区陈老师就表示,“如果大家综合能力差不多,为什么要选择有疤痕的,而不选长得漂漂亮亮的?不管有没有这一规定,大家实际都是这么操作的!”
家长称老师不能太丑
对于这样的规定,家长们的意见却一致接受。“现在都是一个小孩,谁愿意他的老师是个长相很恐怖的人?这样对小孩子的心理影响也不好!”朱女士说。而住在番禺区的陈女士更是认为,对长相的要求不只是教师岗位,许多职业事实上对外貌都作了较严格的要求,如空姐、文秘、公关,一些营销岗位也不会聘用五官不端正的人员。“这个谈不上是歧视,只是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侧重”。(晓健/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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