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
既然做了民意代表,提什么,不提什么,就应多调查,多征集,多问案于民。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那些离人民渐行渐远的代议者
“两会”正在进行时,各路代表、委员于公共传媒上纷纷亮相,或为自己的议案摇旗呐喊,或为递交的提案低吟浅唱。
比如某委员建议将“三·八妇女节”更名为“三·八女人节”,据说这样才符合“现代女性的心愿”。不知道广大的“女人同胞”是不是都这么看,如果是,我建议该委员先向全国妇联提一个建议,让她们先改为“全国女联”。还有委员呈上提案,呼吁设立“中华母亲节”。看来这以后,“父亲节”、“中华父亲节”、“中华老人节”、“中华光棍节”等等都有被代表或委员们慧眼识珠,写入议案、提案的可能。反正这些提案在发起人各自所处的界别内能得到多少认同,早已被忽略了。我们不妨现在就期待着若干年后即将到来的那个天天有节过的好时代吧。
更有来自山东的人大代表向大会提议将泰山命名为“国山”,据说还得到了多位代表的附议。只是不知道来自河南、山西、陕西、湖南、安徽等省份的代表有没有“错失先机”之感,他们完全可以仿效山东代表的议案,将嵩山、恒山、华山、衡山和黄山也一并推上前台来,跟泰山PK一把。至于去年刚刚荣登了“新十大名山”的珠穆朗玛峰、梅里雪山、贡嘎山等,大概也不会放过再次挤掉传统名山的机会吧。这场“国山”之争,看来“鹿死谁手”还未为可知呢!
有“国山”岂能无“国水”,长江与黄河是否也需要一争高低,洞庭湖与鄱阳湖不妨也来比个高下。其他如“国树”、“国草”、“国鸟”、“国兽”、“国楼”、“国寺”等等也理应一并纳入某些代表、委员的视野,不能顾此失彼,搞差别待遇吧。
还有个代表为田亮不能重返国家队鸣不平,以致把一个运动员与其老东家的纠纷都搬到了全国人大的台面上来说,是否合适应属不屑评论的了。这里只简单地给代表们恶补一下关于人大制度的法律常识。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共14项,其中最主要的是制定、修改宪法和基本法律。也就是说,全国人大首先以“立法机关”的身份存在和运作的。除立法权外,人大代表还有审议权和选举权。当然,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也有权处理具体事务,为宪法所确认的全国人大的职权就包含有三项具体事务,分别为“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以及“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如此说来,在“两会”,不但不会讨论田亮的归队问题,也不会讨论一个节日的更名或“国山”的评选。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都有其固定的职责,如审议或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计划和预算报告、“两高”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等,还有众多的选举程序。“两会”不是名利场,议案和提案也不能从某位代表或委员的个人喜好出发,去关注一些对“两会”而言非常不合时宜的东西。近年来,“两会”鉴于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质量不高,多次就议案、提案的内容和形式作出了一些限定,收到了一些效果。然而议案、提案的准入标准仍待完善,比如,能否将一个议案、提案的形成划分为调研、草拟、在原选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再公示、再听取选民意见并定稿公示,然后在提交给“两会”。
站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既然做了民意代表,提什么,不提什么,就应多调查,多征集,多问案于民。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那些离人民渐行渐远的代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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