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0日讯 虚构军队干部身份,身穿军官服装,四处招摇撞骗,一男子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就骗取钱财30余万元。3月8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追缴全部赃款。
今年53岁的李某是临沂市河东区人。2005年5月,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来到日照,假借武警水电部队旗号,冒充武警水电部队上校支队长等军人身份,在日照私自设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水利水电指挥部华东项目部”,对外承揽、发包工程。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间,李某通过对外分包其虚构承揽的工程项目,骗取王某、张某等四人人民币37万元,用于支付房租、个人消费等。后案发李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军人身份,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侵犯了军队的声誉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鉴于李某已将部分赃款退还被害人,且又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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