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刘波胡彦明昨晚10时20分鲤中派出所报道
昨晚10时,来自宁德的青年陈某被警方送进了泉州市拘留所。而昨天上午,他刚刚被一家公司聘用,公司通知他昨天下午即可到公司上班。
现在,不但工作没了,等待陈某的还有10天的行政拘留。
陈某是在昨日下午2时被民警抓获的,当时,他正准备出售一部前天抢夺来的手机,而抢夺手机的原因竟是他不满买到了质量低劣的二手手机。
22岁的陈某,去年从泉州某职业中专毕业后,前往沈阳做了一段时间的业务员。春节后,他来到泉州打算找一份市场督导工作。不想,在3月8日晚,他的手机被小偷偷走。
“我投了好几份求职书,手机被偷了,没法联系。”陈某于是在9日晚来到侨乡小商品市场花了140元卖了一部二手手机。出了该手机店,却发现不能使用,折回找店主要求退还。好说歹说,店主给换了一部,可陈某发现仍然有问题。在返回住处途中,他又到了另一家手机店,声称要购买一款手机。他从店主许某手中拿到一款国产手机后撒腿就跑。陈某打算给这部抢来的手机配上充电器,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买到。昨日,他决定将这部手机卖了,换点钱。
昨日下午2时,他来到了位于九一街的二手手机交易市场。不想,前晚手机被抢的店主许某已在该市场等了半天。许某见陈某自投罗网,立即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陈某抓获。
“我是一时冲动才会做出这种傻事的。”昨晚9时许,在鲤中派出所内,陈某后悔不已。他说,昨日上午,他还曾给一家公司打过电话,询问工作情况,被告知他已被录用,昨天下午就可到南安仑苍的公司报到。为此,陈某收拾好行李,准备下午卖了这部抢来的手机后就去公司上班。现在,工作是完了,等待他的还有10天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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