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讯记者富子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起公示,为期2个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分15章、211条。修订后的新办法有望在年内出台。
据悉,征求意见稿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前期调研和利用网络、信函、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征集了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的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经多次研讨后完成的。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申请进行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或者进口、进行相关的药品注册检验以及监督管理。
据介绍,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02年修订以来,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修订过程中考虑不是太周全。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一定要堵塞漏洞,鼓励创新,让新药研究真正转移到研究新产品上。同时,进一步完善审批过程当中权力的配置及互相之间的监督,通过实行审评人员集体负责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审评审批检验人员公示制,将药品审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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