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近期发布的政府公报中获悉,为进一步扶持深圳市航空产业的发展,鼓励航空承运人增开深圳货运航线,促进深圳地区经济发展,深圳市将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开货运航线进行财政资助。其中基地航空公司每架飞机一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助。
根据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开货运航线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货运航线资助的对象为在宝安国际机场开通国际全货机货运航线的航空公司以及开通国内全货机货运航线的基地航空公司。
其中对开通国际货运航线的基地航空公司的资助标准最高,开航首年可获得的资助为当年运营国际货运航线的每架货机承运的机场出港货物总量×800元/吨;开航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资助总额则分别不高于当年运营国际货运航线的每架货机承运的深圳机场出港货物总量×800元/吨的75%和50%。上述资助标准按在深注册的每架飞机计算,并且按计算每年每架飞机超过1000万元的,按1000万元予以资助。
对基地航空公司开通国内货运航线的资助标准与其开通国际航线计算方法相同,只是每吨货物资助系数调整为500元/吨,且一年每架飞机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开通国际货运航线的非基地航空公司的资助则依据每条新开航线计算,每年每条新开国际货运航线资助额以800万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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