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艺)近日,“性爱录像带事件”的主角张钰又打起了一场名誉官司,她将《购物导报完全娱乐》周刊告上法庭,控告该周刊刊登的一则报道,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丰台法院日前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为张钰做代理的张华利律师说,2006年12月3日,《购物导报》以“和幕后老板谈妥百万合约,张钰性爱录像带怀疑作假”为标题,报道了张钰被mi-mi007网络传媒公司聘为网站专栏作者一事。该文章还把张钰的身份证登在报纸上,张钰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和姓名权受到侵害,除起诉要求对方在其媒体上澄清事实外,还提出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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