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将连撞56辆车当场撞死两人的深圳公交司机刘×安诉至法院
本报深圳讯 深圳公交司机刘×安因不满意调度安排,竟然将队长刺成重伤后抢过公交车,驾车狂奔5公里,连撞56辆车,当场撞死2人、撞伤多人。
不满单位调度刺伤队长
去年2月18日下午,深圳市巴士集团鹏翔客运有限公司的67路公交线路公交车司机,28岁的刘×安因为对调动工作不满,窜至南山区麻勘村67路公交总站办公室,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对67路车队长李某乱捅,致其重伤倒地。随后,刘×安冲向准备出车的大客车意图抢夺,由于受到司机潘某阻止,刘×安又用匕首刺中潘某致其轻伤,并驾驶客车急速驶离公交总站。
夺路狂奔撞56车两人亡
刘×安随后在车场登上一辆即将出发的公交车,胁迫当值司机下车,将车辆开出麻勘村总站车场,一路狂奔,沿途中不断恶意撞击路上行人和车辆。其中,在丽水路深圳大学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后门路段,一名清洁工人被撞死,在塘长公路新丰冷却厂路段,一名路人被撞死,两名路人被撞成重伤,同时造成一名司机和5名路人轻伤。先后撞坏汽车56辆,损失总额为523746元。刘×安一路狂奔撞车撞人,沿途路人看见有路人被撞得血肉模糊后,纷纷打电话报警。警方接报后,调集百余警察、数十辆警车追赶拦截。后在西丽大学城附近将其逼停,刘×安见无路可逃,自知罪孽深重,将车开至长源村74路公交总站后意图畏罪自杀时,被民警制伏并抓获。
涉嫌两罪被检察院起诉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依法及时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安。该案经南山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到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报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查明了该案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定被告人刘×安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毅 易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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