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马培华代表民建中央发言时提出,建议设置“环境部”,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实行环保管理体制的“有限垂直”领导,破除地方和部门分割。
其实,听到提议组建“环境部”的声音,这不是第一次。
不独国内,包括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内的一些国际组织,也在不同的报告中向中国提出过类似建议。
所有的设想是,把现在的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部”,由国务院的直属单位变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从“局”到“部”,看起来是一字之差,但在参与高层决策、制定相关环保战略规划、提高执法效力等方面,其空间无疑可以得到更大的拓展。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环境保护不是哪一个部门单独可以完成的任务,需要综合协调与环保有关的各个职能部门,在人员、资金、权限等方面“握指成拳”,形成环境保护的高压态势。
而现状则是,我们的工业环境、农业环境、水环境、土地环境、人类居住环境、森林和生物环境、气候和大气环境等等,各相关部门都有环境保护的责任,但是各自为政,人员和资金分散,环保结果的考核机制分散,导致环境保护这一系统性很强的领域被人为地割裂开来,极大地影响了环保的效力,与中国当前的环保形势极不适应。一个例子是,如果一个企业将排污管道远距离地延伸到海洋,那么环保部门将无能为力,他们没有权力对涉及海洋的污染行为进行处罚。
当然,名称之变仅仅是一个“表”面,如果没有以《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升级”,没有赋予环保部门更大的责任和权限,名称之变并不能必然带来应有的效应。
所以,政协委员提议的“有限垂直”的建议也有实行之必要。“有限垂直”,可以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执法权。地方环保部门受制于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死守“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信条,那么,地方环保部门的执法就无从谈起。二是监测权。基于同样的原因,地方环保部门的监测结果很可能迎合地方政府的政绩需要,而显然,没有科学真实的监测结果,环保的其他工作就无法展开。
横向的机构“升格”,加之纵向的“有限垂直”,这样的管理机制,可以使国家更好地提高环保的效率,更加严格地约束地方环保机构的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