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我省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和举报方式已出台,群众举报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按照我省的奖励标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元以上200元以下奖励;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4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的方式有3种: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举报;拨打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51-2801320;或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主页,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左兴东)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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