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核心提示
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的,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盗窃普通自行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的,绝不允许降格处理。
(杨素宏 记者晨迪)昨日,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等6单位联合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对我省的专项行动做出具体部署,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2006年被盗自行车高达33400多辆,查获、收缴自行车6100多辆,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300多人。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盗窃电动自行车问题十分突出,呈逐年上升趋势。
重点打击 盗窃自行车团伙
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省这次打击、整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问题的重点是:盗窃自行车的现行违法犯罪,特别是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的违法犯罪活动;盗窃自行车团伙、收销赃场点业主、非法拼装的业主和发现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存在自行车非法交易的旧货市场、废旧收购站(点)以及收赃销赃窝赃和非法拼装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
省公安厅要求,从现在开始,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的报案,必须作为治安案件查处,构成刑事案件的必须立案侦破。公安派出所要对本辖区被盗自行车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建立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为打击查处提供依据。对盗窃电动自行车等高档自行车的,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盗窃普通自行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降格处理。
举报偷车贼 最高重奖5000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逐步建立被盗自行车信息网上查询制度,鼓励群众报案,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公布的举报电话是:028-86301255;028-86303081。省公安厅承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