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34万 89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王有杰被判死缓
晶报讯 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判决。王有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王有杰66岁,案发前任河南省人大副主任。法院查明,王有杰受贿634余万,另有89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因犯罪事实较多,卷宗多达数十本,庭审中,法官对控辩双方认可的事实不过多重复审理,紧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分歧展开质证和辩论,最终该案在一天内闭庭。
法院认为,王有杰能如实坦白罪行,认罪态度好,并主动积极退赃,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上述情节可不必立即执行,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有杰表示服判不上诉。(《武汉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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