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直接利益冲突’是伴随‘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而且参与的人数大大多于‘直接利益冲突’者,对‘直接利益冲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之更难解决。如果处理不当,会使事态扩大,甚至使‘无直接利益冲突’变成更严重的‘直接利益冲突’。
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政协委员窦瑞华在作大会发言时表示,“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在我国不少地方蔓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她建议,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首先要切实地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
多曾受到不公待遇心有积怨
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来自同一地区的外来工集中租赁居住在城乡接合部的村庄的出租屋,形成“同乡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派出所所长李明说:有时警察进村巡查办案,一群闲散人员涌来围观,一些外围群众不分青红皂白乱起哄。甚至有人恶作剧地喊一声“警察打人了”,也会引起骚动,这类事件就是“无直接利益冲突”。
“去年四川广安医疗事故冲突,江苏金坛集资纠纷,广州因交通事故导致群众围攻、民警流血牺牲等群体事件,参与者多数都与冲突起因无直接利益关系。”政协委员窦瑞华说,2004年,重庆万州“10·18事件”,因一临时工假冒公务员殴打进城务工人员,仅仅是三人之间的纠纷,却引发成为数千人参与、砸车烧车、冲击政府大楼的恶性群体事件。
为什么有如此多的“无直接利益冲突”者?窦瑞华说,这固然首先是因为相关的“直接利益冲突”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政府相关机构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但其背后仍有“直接利益冲突”,这些参与者除部分人是路见不平或有起哄心理之外,多数曾受到不公平对待而心有积怨,加之无畅通有效的表达渠道,从而以冲突的形式发泄不满,如征地补偿对农民、下岗分流对职工、房屋拆迁对居民;垄断收费、权钱交易、分配不公等都引发群众普遍不满。
万州“10·18”事件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参与者是无业人员,他们在移民搬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心怀怨恨。听说“公务员”打人而且打人者还公然宣称“无论出了什么事情都可以花钱摆平”,特别愤慨。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铲除“刁官”作风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次多面广,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权力部门,这是十分危险的信号,表明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情绪异变,如果不认真对待,任其发展,后果让人担忧。窦瑞华建议说,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切实地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特别重视解决好最困难、最落后地区群众的利益问题,并把是否解决好这一问题作为衡量干部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
窦瑞华说,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热衷于表面形象、锦上添花、示范工程,擅长于总结经验、运作视察、标榜成绩,却不重视落后地区、困难群众的工作。这种现象与不少上级领导的作风有关。喜欢看好的、听好的,不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会助长脱离群众、华而不实的作风,甚至弄虚作假。她建议,应该建立一种干部既能当官又能有一定时间做老百姓的“轮官轮民”制度,并完善对干部的监督和考核。
窦瑞华认为,目前最缺乏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要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表达机制。尽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各种方式为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呼吁,但在政协听不到他们直接的表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是总理视察时在农民家偶然了解到的。
为什么没有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如此量大面宽而且久拖未决的问题呢?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弱势群体表达诉求的制度,让干部多下基层听取意见,窦瑞华说,还应该及时妥善化解“直接利益冲突”,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在诱因,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清理各种“扰民伤民”政策,要提高化解冲突的认识和能力。真正改进作风,特别要铲除那种你若不服就想方设法整你的“刁官”作风;政法机构要公正执法并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使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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