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和巨额资产来路不明
因受贿和巨额资产来路不明,国家财政部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原处长邢晓明,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邢晓明是继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财政部国债金融司政府贷款二处原副处长王瑞被判刑之后,又一落马高官。
经查,邢晓明利用其主管审批地方政府和国内企业申请外国政府贷款的职务便利,为诚奥达公司代理申请贷款及其相关项目的审批提供便利,为其谋取利益,自1999年至2005年1月,邢晓明先后收取该公司总经理韩冰所送美金1万元,人民币3万元。
此外,自2000年至2005年1月间,邢晓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一家香港公司办理项目审批时提供便利,多次收受该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蒋某所送美金8.3万元。
2005年9月,42岁的邢晓明被检察机关逮捕。经司法机关查证,邢晓明以其个人名义的存款,共计美元27万余元,人民币23万余元,其中除了被认定为受贿所得的钱财之外,其余美元18万余元、人民币15万余元,邢晓明均没有证据证明合法来源。(《北京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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