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于文静 姚润丰)国家林业局11日首次公布了去年我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55%,虽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但全国仍有近半数适龄公民未完成植树义务。
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决议要求:“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然而就是这项法定义务,在执行中却被大打折扣,55%的尽责率表明我国仍有近半数适龄公民未完成植树义务。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去年我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5.5亿人次,约有4.5亿适龄公民未完成植树义务。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针对我国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较低,今后将尽快制订出台《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用法律规范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认真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规定,加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对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的登记,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除亲自参加植树外,推行以资代劳、认建认养、拍卖冠名权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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