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夏杨、李宜航、尹安学、张军、王雷、陈晓鸿报道: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身体健康,但《食品卫生法》却多年未修订,许多规定已经过时,怎么保证民众健康?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联合32名代表,提交了修改《食品卫生法》的议案。
“食品加工过程链条很长,每个环节的监管部门不同。例如,从养猪到成品猪肉的过程,要经过农业、卫生、防疫、工商、质监等10多个部门。每一个阶段上,都存在不同监管部门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并存的问题。”钟启权建议修改《食品卫生法》中,合理划分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明确权责。
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有国家标准1000余项、行业标准1000余项。为避免标准的制定政出多门,标准之间相互冲突。钟启权建议整合现行标准体系,联合制定食品标准。
《食品卫生法》规定,违法者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钟启权认为,5万元最高罚款导致了违法成本较低,对一些违法人员的震慑力不够,建议立即吊销违反食品安全的单位的营业执照。
另外,《食品卫生法》规定,违法者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钟启权认为仅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对违法经营者的威慑力不够。建议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明确违法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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