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虹今天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反贪局设在检察院利大于弊。
他说,检察院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而且监督手段又是非常弱的,反贪局设在检察院,就给检察院一个强有力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权力,而且都是渎职犯罪案件的权力,渎职犯罪案件权力里面包括司法人员知法犯法这方面渎职犯罪的权力,这等于加大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面更能行使职权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不然的话,检察机关的监督更会苍白无力。而且多年以来,已经形成了检察机关和反贪部门已经形成了怎么抓工作,怎么进行大案指挥系统、反贪人才库,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的办案规范机制和对质。从广义上来讲,法律监督工作包括职务犯罪的查办,也就是反贪局的工作。从弊的方面来讲,检察机关自己侦查了这部分职务犯罪案件,从反贪局送到了同样是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然后再向法院起诉,就有一个怎么样加强自身监督的问题。所以,有的学者就提出来“又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这一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得到中央的同意,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任何一个检察院都要聘请懂法律的、有一定威望的、社会面联系比较广的、正派的一些同志当人民监督员,让他们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专门检查检察机关、反贪局立案对不对、逮捕对不对、公诉对不对,等等我们有一整套人民监督员的制度,就是社会来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大减少了不应该发生的问题。这一方面的文件,报纸上也经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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