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田刚)全国农民工数量有1.5亿人,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内容。罗林书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从根本上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上、制度上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罗林书认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四川省2006年就输出农村劳动力1874.1万人,其中向省外输出1031万人,向境外输出3.4万人。农民工收入已成为许多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他认为,依据现有的法律体系,农民工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一定的保护,但是适用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不系统;同时,农民工权益保护中的许多新问题还没有法律法规涉及,成为法律空白点。
为保护特殊群体而立法,我国有许多成功先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建议国家专门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及其在维权问题上的复杂性,尽快制定出台《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罗林书还提出,这部法律应当确立农民工正当社会地位,明确规定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不受侵犯;农民工在城市的集体住所和私人住所不受侵犯;农民工及其家人能真正享有普通城市公民一样的城市生活;年满60岁的农民工及家属能取得老年证,享受城市老人的权益;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公民子女享有同等受教育权利;农民工享有城市工人同等的家庭收入保障、养老保障、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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