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4年建30个街道图书馆
我市2006年度绩效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晶报讯(记者钱擎/文吴思静/图)去年11月22日,深圳市2006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报告反映,红树林湿地保护、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利用、市再就业资金使用等项目在审计过程中都发现了一些问题。
项目1:
福田红树林湿地保护
红树林湿地展览馆6月启用
问题回放:红树林湿地展览馆已竣工验收3年多一直闲置;由于福田红树林周边建设码头、道路以及乱搭建等,红树林周边生态环境不断受到污染和破坏。
整改情况:红树林湿地展览馆限2007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凤塘河口红树林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报市政府立项,完工后有望明显改善红树林生态环境。
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还建议,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在红树林湿地及其周边范围内规划建设项目,禁止填海,在深圳湾周边不再批建50米以上的高楼或其它噪音、光污染较大的城建项目;在靠近红树林的滨海大道和广深高速路段修建隔音墙;交管部门在红树林附近实施禁鸣及远光灯管制;有关部门在红树林周边取缔码头建设,禁止道路新建及其它乱搭建,关闭洗车场和足球场,并对已有的加油站外迁,使其位于保护区红线范围外。
项目2:
市政府投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营
危险废物处理站排水已达标
问题回放:原有的水质净化车间自动化程度低,新增项目配套建设的水质净化车间未按期投入使用;1998至2005年我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排放的废水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投资300多万元对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排放水的重金属指标符合国家要求。紧急启用新废水净化车间,改扩建洗车台废水收集池,解决了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从检测结果看,改进后未再出现排放水超标的情况。今后,该单位将继续投资数百万元对相关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扩建,其中将增设废水储存系统和扩建废水处理系统;加建排放水暂存系统,确保待排放水必须经检验全部达标后才能排放。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少计以前年度经营收益1128万元的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项目3:
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中心不再承担社会培训业务
问题回放: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培训数量低于市场需求,一些培训工种与企业需求脱节;该中心以初级工、中级工等低层次的技工培训为主,难以完全担负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任务。
整改情况:中心将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要求,今后重点承担政府购买成果的公益性培训项目(下岗员工培训、残疾人员技能培训、贫困地区扶贫培训、农民工就业补贴培训、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等),不再承担社会培训业务;技校专业设置也主要针对就业急需的工种如眼镜视光技术、模具设计与数控技术、动漫设计等,其他劳务市场紧缺工种由社会办学机构承担。对违规挂账387万元、虚列资产862万元等问题,中心已按审计意见进行了调账,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项目4:
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利用
少儿图书馆购流动车送书上门
问题回放:51个街道图书馆在场馆面积、阅览座位、馆藏图书等方面差异较大;社区图书馆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能正常开放的问题;市少儿图书馆只有约420平方米的狭小空间提供读书服务,用于上架流通的图书占总藏书量不足10%。
整改情况:今后4年全市重点建设30个左右的街道图书馆,实现每个街道拥有一个县级标准图书馆、每15-20万人拥有一个街道图书馆的要求,辖区内已有市区级图书馆的街道和社区,不再要求建图书馆;鼓励各区参照福田区的做法,将街道图书馆、社区图书馆作为区馆的分馆,统一采购,统一编制,实现资源共享和规范化管理;在深圳少儿图书馆改建开放之前,鼓励少儿馆与基层、学校合作建设3-6个服务点,利用已有图书对少儿提供借阅服务;深圳图书馆、少儿馆各购置一辆流动图书车,将本馆资源送到边远和外来工人口集中的地区,送书上门。
项目5:
市灯光环境管理
改造水泥杆解决路灯不亮
问题回放:灯光环境管理主体过多,一些地方存在“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情况。
整改情况:计划在2007年4月前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争取对全市路灯及灯光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市政府开展了“城市管理年”活动,从2006年9月以来已再次投入6449万元,对2417基水泥杆进行了全面改造,有关的工程项目即将竣工验收,“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将得到解决。
项目6:
市住房基金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业用房和停车场租赁管理
停车位收入上缴比例提高
问题回放:我市住房基金建设的住宅小区存在大量非规划停车位,其租赁经营收入由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收取,市住房基金未得到该收入;非规划停车位有其现实合理性,其租赁收入有待加强管理。
整改情况:市国土房产局将逐步提高小区配套停车位收入上缴市住房基金的比例,但考虑到政府兴建的小区物业管理费较商品房小区偏低,物业管理公司以停车费收入补贴物业管理费开支的事实,停车位收入上缴比例的提高不宜一步到位向市场看齐。该局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停车位出租收入上缴住房基金的比例由原来的6%提高至30%,室内停车位和露天停车位分别调整为每个车位每年上缴900元、396元,将来政府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提高后再考虑停车位收入分配比例向市场看齐。
对于市住房基金建设的住宅小区非规划停车位租赁收入有待加强管理
的问题,市国土房产局已组织调查统计各相关住宅区非规划停车位的情况,并致函规划部门要求按实际情况完善规划,以便市国土房产局将其作为规划停车位纳入租赁管理。随着《物权法》即将出台,市国土房产局将据此制订停车位管理和租金收缴的细则。
项目7:
市再就业资金使用
小额担保贷款须有担保人
问题回放:截至2006年5月,促进再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逾期贷款本金361万元,逾期比例60%,该逾期贷款本金已由小额贷款担保金代偿,造成一定的损失。
整改情况:对于我市促进再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逾期严重的问题,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牵头正在制定政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一是优化和完善新三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必须由1名以上有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信用反担保,完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二是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商业银行及街道办劳保所三方联动,继续通过采取电话联系借款人及上门追索的办法,加大贷款催收力度。三是拟定了《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提高街道劳保所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
项目8:
市公路养护资金使用
未归还资金将逐年归还
问题回放:养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审批下达滞后,计划完成率偏低;市公路局1994至1999年间,将养路费资金5270万元借给工会及下属企业,截至2005年底未归还。
整改情况:市编办正会同市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拟定改革方案。市政府将督促加强调研,理顺管理体制,促进提高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市公路局养路费资金5270万元借给工会及下属企业未归还的问题,市公路局反映,该局所属企业原为附属事业编制机构,后通过工商注册登记,逐渐演变成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借款资金来源为该局历年超收分成形成的自有资金(事业发展资金,职工福利资金、职工奖励奖金)。至2006年12月底,该局工会已归还局机关行政借款400万元,原公路大厦办借支报建费用5万元已做结算账务处理,其余4865万元,在企业划转到市投资控股公司前,通过债务重组,转为由市公路局投资设立的深广惠公司借款。深广惠公司将分阶段逐年归还,市公路局已向深广惠公司去函催款。
项目9:
市政建设项目用地管理
由建设单位承担拆迁
问题回放:存在用地管理工作妨碍工程实施的问题。如多数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拆迁管理部门同时承担具体拆迁工作;市政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之间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市政建设用地的组织建设缺乏协调机制等。
整改情况:对于拆迁管理部门承担具体拆迁工作的问题,市征地拆迁办已经编制了征地拆迁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后,对于市政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拆迁人;重大市政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由区政府组织完成。
对于市政建设项目用地在土地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之间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问题,市征地拆迁办将按照审计意见,协调土地储备机构,制定项目建设单位和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移交手续。
对于部分市政建设用地的组织建设缺乏协调机制的问题,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市政府正研究成立统一协调机构,协调项目前期策划、规划等工作,将全市市政建设项目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合理安排各市政建设项目的进度,使其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消除在前期工作阶段各自为政的现象,减少投资损失浪费。
项目10: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执行情况
代建管理费不再一次拨付
问题回放:代建单位法律地位不明,相关的准入和管理机制未建立;代建制在执行中也存在代建合同部分条款不尽合理、投资节余分成比例缺乏依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代建管理费、代建管理费计取与代建管理范围不匹配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代建合同部分条款不尽合理的问题,市交通局已草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标准文本送审稿)》,2006年11月已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已上报市政府审议,将通过形成规范的代建合同文本,规范代建管理。
对于投资结余分成比例缺乏依据的问题,新近开工的几个代建项目的代建费用都由市政府组织专题会议研讨,基本原则是给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不再提取结余分成。
对于未按工程进度拨付代建管理费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在有关会议上表示,今后将按工程进度拨付代建管理费,不再一次性拨付。
对于代建管理费计取与代建管理范围不匹配的问题,财政部门在多种场合表示,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管费标准,其中也包括可供代建管理参考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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