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拦腰被现代撞 也要负同等责任? 宝马车主申诉
今报信阳讯 昨天,回忆那场痛心的车祸时,躺在病床上的蔡某说:“车祸致使我3个亲属去世已很不幸了,而对方撞上我们的车,还划定我们负同等责任。太失公平了!”
车祸发生:两车在路口相撞
2月24日早上7点半左右,信阳市息县人彭国强驾驶着宝马车沿信阳市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准备上高速去郑州。
“车经过信阳市羊山中心大道中环路口时,一辆白色现代越野轿车突然由北向南高速驶来,拦腰撞在我的车左后部。”彭国强回忆说,现代轿车车速太快,没有避让本应优先通行的宝马车。
这起车祸造成宝马车上3死3伤,现代越野轿车内5人受伤。
事故认定:两车承担同等责任
3月5日,信阳市交警支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1.现代越野轿车的司机李广红驾驶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并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口,没有减速慢行,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2.彭国强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口,没有减速慢行,并且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三)项之规定,应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宝马车方:无法接受“同等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彭国强和蔡某说,交警部门的处理让他们无法接受,目前已经提出申诉。彭国强说:“这起事故的关键就在于我有没有左转,如果左转,我就应该让直行的车。但关键是,我没有左转,因为对路况不熟悉,我还在直行找上高速的路口。”彭国强称,交警部门因为他说要上高速去郑州,就断定他应该是左转。
交警部门:双方违法导致车祸
昨天下午,信阳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彭宏才说,导致这起车祸的原因,是双方的违法行为。“如果现代越野轿车通过路口时能够减速,或者宝马车不去抢道,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作者: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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