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3日讯(记者 林媛 通讯员 一童 本成)今日,市消协发布2007年8号消费警示:购物要留神商品有效期。
几天前,消费者于先生去某大型超市购物,不料回家后,却发现买的3瓶饮料中的一瓶,颜色比其他两瓶明显要深。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采购商品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特别要注意食品类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产品给自己造成损失;同时,也希望商家严把货品关,减少工作中的疏漏,以免在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同时,损坏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市消协发布第7号消费警示 干燥剂成儿童眼睛杀手
市消协表示,近年来干燥剂伤害儿童眼睛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引起家长的注意。眼下春节刚过,孩子们会得到许多节日食品,家长们此时千万不要粗心,一定要将这类食品妥善存放,孩子想吃时,最好由大人先打开包装袋取出干燥剂。
市消协发布2007年6号消费警示 价格欺诈首当其冲
2006年,市消协经常接到以价格欺诈行为为主要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投诉,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也在检查中发现九种主要价格欺诈行为。今日,市消协发布2007年6号消费警示:留意身边的价格欺诈。
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五号消费警示:别被会员卡卡住
本报讯如今,很多商家推出“会员制”,消费者只要办卡预先交一笔钱,便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然而,有少数不法商家却设置了重重陷阱。昨天,市消协就此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称这类服务存在的陷阱
市消协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当心短信有陷阱
手机短信陷阱的千变万化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可能陷了进去。为此,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第4号消费警示。
市消协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 小小发票暗藏机关
本报讯日常生活中,由于消费者对发票不够重视,常常陷入尴尬境地,甚至上当受骗。昨天,市消协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人们防范几种发票陷阱。
2007年涉农消费安全警示发布 农民购种有六要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林媛 通讯员 一童本成)春耕在即,烟台市消协于今日发布涉农消费安全警示“六要”,提醒广大农户和经营者在购买使用和销售种子、及作物栽培管理过程中要切实注意安全防范。
市消协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保健枕”吹爆牛皮
本报讯 市消协昨日发布2007年第1号消费警示: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寝具时要慎防被概念“忽悠”。
市质监部门发出警示:劣质耳机长期使用可导致耳聋
本报3月7日讯(通讯员 洪安 喜盛 记者 海东)市质监局今日发出警示:警惕劣质耳机损伤听力,长期使用可导致耳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