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认为高得离谱,拒付电费,供电所把电停了;经过协商,供电部门向记者表示,先恢复供电,再查明原因,若是工作失误所致,他们一定道歉。
早报记者刘波潘登文/图
两个月,用电1961千瓦时,平均每天耗电近32千瓦时。而此前三年多来,用电总和还不到1800千瓦时。泉港山腰锦山村76岁的黄秀珠阿婆怎么也想不到,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2月10日间,她家用电量竟高达1961千瓦时,而此前两个月,用电量只有83千瓦时,两者相差23倍。
“这两个月的用电量相当于前三年多的用电总和。”黄秀珠的儿子庄建辉告诉记者,这个用电量高得离谱,肯定有问题,但问题在哪里呢?
用电量高得离谱
昨日下午4时,泉港山腰锦山村一个普通院落里。天还没有黑,但房间已经黑乎乎一片。76岁的黄秀珠老太太捧着蜡烛,寻找着这些年的电费缴纳单据。2006.12.10—2007.2.10,用电量1961千瓦时。2006.10.10—2006.12.10,用电量83千瓦时。2006.8.10—2006.10.10,用电量280千瓦时。2006.6.10—2006.8.10,用电量345千瓦时。
2006.4.10—2006.6.10,用电量218千瓦时……“你看,这就是我们家几个月的用电量,前几个月都比较稳定。但这两个月,一下子就用了将近2000千瓦时,要交1024.5元电费,这不是很离谱吗?”庄建辉说。
是不是家里电器多、功率大,耗电量也相应高呢?“这是我们家古厝,住着我70多岁的老母亲,我大姐在这里照顾她。”庄建辉介绍,平时,母亲和大姐居住在此,使用的电器有三盏白炽灯、一个电饭煲、一台卧式双间冰箱,连电视机都没有。“这些电器两个月能耗电2000千瓦时吗?”“不可能的。”黄秀珠的邻居、锦山村村民庄阿姨说,他们家除了电灯、电饭煲,还使用冰箱、洗衣机、抽水机,前两个月也只交100多元电费。
庄建辉认为这两个月的用电量和电费高得离谱,为此拒绝缴纳电费。3月1日,供电所以用户没有缴交电费为由,停止向黄家供电。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3月3日,庄建辉同泉港南区供电所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够查明用电量突然剧增的原因,并及时恢复供电。“问题可能是好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南区供电所所长陈银水说,要么是电表出了问题,要么是电路被人偷接耗电高,还有可能是用户使用了大功率的电器,另外也不排除工作人员抄错了电表数字。
“线路不可能被偷接。”庄建辉说,从电表延伸到家里的主干电路长约30米,事发后,他曾请电工对这条线路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电线有破损等被偷接的痕迹。“抄错电表也不太可能。即使偶尔抄错一次,也错不了这么多啊?”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我怀疑电表有问题。”庄建辉说。母亲家电表安装在距离古厝二三十米远的一座民宅外墙上,一排过去还有另外几户村民家的电表。
“我们看过,电表没有问题。”供电所工作人员说。查来查去,双方都没有得到满意答案。
协调后先恢复供电
“能不能先恢复供电。”昨日下午,庄建辉找到供电所工作人员,请求供电所查明用电量剧增的原因,并恢复供电以保证老母亲行动安全。
“母亲70多岁了,没电没灯,房间黑乎乎的,前两天她还差点摔倒。”庄建辉说。供电所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用户应先缴纳了以前的电费才能供电。如果用户认为电表有问题,可找计量部门对电表进行测量,看看问题出在哪里。“如果电表确实有问题,存在一定误差,多收的电费我们一定退还。”
昨晚6时,泉州电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得知此事。供电所将在当晚先恢复用户的供电,并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如果问题出在用户一方,他们应缴纳电费;如果是我们工作失误,我们一定道歉。”电业局工作人员请记者将此意见转告用户。
昨晚6时40分,庄建辉致电称,母亲家已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