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13日讯(记者于振华)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2007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广东、上海、江苏居前三位。
据悉,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4~2005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西藏自治区、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山西省、青海省;排在中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湖南省、福建省、四川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安徽省、云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海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
2005年与2004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9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27位),其他依次为山西省(17位)、河北省(3位)、海南省(3位)、云南省(2位)、江苏省(1位)、湖南省(1位)、湖北省(1位)、陕西省(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有4个省市,分别为广东省、上海市、黑龙江省、重庆市;排位下降的有18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甘肃省(9位),其他依次为河南省(6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位)、福建省(5位)、宁夏回族自治区(5位)、辽宁省(4位)、内蒙古自治区(3位)、四川省(3位)、安徽省(3位)、浙江省(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吉林省(2位)、北京市(1位)、天津市(1位)、山东省(1位)、青海省(1位)、贵州省(1位)、江西省(1位)。
在基础设施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北京市、辽宁省。在软环境竞争力方面,2005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西藏自治区、北京市、山西省、上海市、青海省、海南省、广东省、云南省、天津市、山东省。